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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由疯狂补贴到理性回归野蛮生长的背后藏着什么?

发布时间:2016-12-27 15:44:33 所属栏目:评论 来源:李俊慧
导读:副标题#e# 文/李俊慧 尘埃落定。 伴随京、沪、广等超大或特大城市的网络预约出租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细则出台,国内网约车市场的监管格局基本确定。 其中,“X籍X牌”成为超大或特大城市的共同选择,究其原因还是在于这些城市在人口规模、经济发展、大

2016年5月3日凌晨,南山公安分局高新派出所接到事主报警,称其妻子钟某(24岁)5月2日晚在南山高新区搭乘一辆网约车(后经核实车牌为假冒车牌)到宝安沙井。22时15分,再次打电话联系其妻子时,手机已关机,无法取得联系。

接报后,南山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侦查,于5月3日中午,在宝安区发现涉案车辆,之后在宝安区一出租屋内抓获嫌疑人潘某(24岁)。经审讯,嫌疑人潘某交代其于5月2日21时许在其某快车平台上接到钟某后,将其车辆开至某偏僻路段,持刀逼迫钟某交出身上财物,之后将钟某杀害(尸体已找到)。

随后,5月3日晚上10点半,滴滴出行发布公告称:目前初步核实,案发时,该乘客乘坐的是我们平台上的顺风车,我们发现,嫌疑人潘某是用其真实的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车牌号为粤B6S8N3)在顺风车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但案发车辆的牌照(粤C2S8N3)系潘某临时伪造。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第一起有关网约车引发安全保障问题的报道,从“强奸女乘客”到“意外遭遇车祸”,从“半路赶下车”再到“变态自慰男”,伴随网约车车主群体规模的极速膨胀,各种乘车安全隐患及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而对于出现乘客利益受损之后,平台公司应否承担责任以及应承担多大的责任则一度“扑朔迷离”。

2015年10月,朝阳法院受理的一起滴滴专车司机肇事致人伤残案中,专车司机、车辆租赁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均指滴滴公司应负赔偿责任。但滴滴公司辩称,肇事车辆是从租车公司租赁的,司机是由签约的劳务公司派遣的,该公司只是互联网信息平台,不应承担责任。

虽然,恶性伤害乘客人身权益的事件有限,但也暴露出滴滴等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司机准入以及乘客安全保障机制方面存在的“短板”。

而对于乘客权益保障范围的设置,则与平台模式密切相关,如果按照滴滴等专车平台公司主张的“信息服务”或“撮合服务”,那么,滴滴仅在提供居间服务中负担较轻的责任。

但是,按照滴滴等专车平台的盈利模式、服务内容等来看,滴滴等平台公司更接近于运输服务提供者,理应承担承运人责任。

到底是“居间服务”还是“承运服务”,也成为了“网约车”立规制章过程中备受争议的焦点之一。

滴滴等平台主张通过“居间服务”,一来减轻自身平台责任,二来吸纳更多社会车辆提供服务,可谓“一石多鸟”。

但是从监管设计来看,模式创新固然重要,但是乘客安全才是第一要义。只有在保障乘客安全的前提下,才能鼓励或发展各类创新机制或服务。

可以说,滴滴等专车平台通过低价或补贴的方面,把有出行需求的用户从公交、地铁、出租车等领域,大量吸引到的专车平台,形成相当的用户规模效应,并对监管政策的制定方向形成较大压力,但对于乘客安全保障机制则颇有“不推不动,一推一动”的意味。

滴滴优步合并涉嫌“垄断”:监管政策及框架刚明确,滴滴优步抓紧合并

滴滴:由疯狂补贴到理性回归野蛮生长的背后藏着什么?

2016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继出台和发布。

随后,刚刚接受完六部门联合约谈的滴滴、优步、神州、易到等四家网约车企业中,原本在“补贴大战”中打得不可开交的滴滴、优步快速对外宣传达成合作协议。

滴滴公布的信息显示,双方达成战略协议后,滴滴出行和Uber全球将相互持股,成为对方的少数股权股东,滴滴出行创始人兼董事长和Uber创始人Travis Kalanick将相互进入对方董事会。

其中,关于持股细节,滴滴提供的口径是:Uber全球将持有滴滴5.89%的股权,相当于17.7%的经济权益,优步中国的其余中国股东将获得合计2.3%的经济权益。而Uber一方公布的口径是:优步中国将占合并后实体的20%股份,而Uber将成为滴滴最大的股东。

易观智库发布的数据显示,在活跃用户覆盖率方面,滴滴专车的市场份额在2015年第四季度达到了84.2%,优步(Uber)、神州专车、易到用车及首汽约车分别为17.4%、14.9%、4.9%及2.3%。

按照上述份额估算,滴滴、优步两家合并或合作之后必然会在专车市场形成市场支配地位,进而可能产生“限制或排除竞争”的效果。随后商务部公开表示未收到过两家公司合并的经营者集中申报。

一时间,围绕滴滴优步合并案是否涉嫌垄断、是否需要申报,一如之前的政策制定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和讨论。

“800:6832”,前者是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的公众意见总量,后者是2015年“深化出租车改革意见”和“专车新规”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的公众意见总量。

很难想象,关注“专车”的比关注“住房”的人或意见还多,而且还是8倍之多。这不禁让人产生“宁可不买房,也要坐专车”的错觉。

事实上,这种意见或建议对比悬殊的重要原因在于,“专车新规”所涉各大平台公司,不仅在乘客端、司机端补贴方面不遗余力,而且在公众意见或专家声音方面的投入恐怕也是斥资不菲。

各种名义的研讨会、专家会层出不穷,各类报告、建议纷至沓来,表面上看似乎大有“百家争鸣”之势,但仔细分析,支持个别平台的声音或声量过大,有点过犹不及。

而这种态势一直延续很久,从国家层面征求意见到地方实施细则制定,从是否违反上位法到是否涉嫌垄断,各个环节均有大声量的意见出现。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传统出租车业态似乎成了“一盘散沙”,从很长时间发不出声音,到后来发出声音又被质疑利益群体,可谓“一路坎坷”。

共享出行到底路在何方:滴滴不能代表共享经济,共享出行更有潜力

2016年4月15日下午,为抗议打车平台补贴越来越少,滴滴快车和人民优步等专车平台上不少专车司机相约“集体停运”,希望藉此让平台看到专车司机的尊严和底线。

据称,之所以选在在周五下午,是因为周五晚高峰可能是一周最繁忙的时段。显然,在借助社会车辆实现对出租车业态颠覆或冲击后,专车群体成为又一个被冲击或收割的群体。

2016年4月12日,“神州专车”(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递交了挂牌申请。

神州专车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2014 年、2015 年公司专车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46 万元、17 亿元,而净亏损额则分别为 4,861 万元、37 亿元。简单说,仅神州专车一家,2015年就相当于烧了“54亿”。

(编辑:常州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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