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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问题,让你看懂刚出炉的专车新规

发布时间:2016-08-02 13:35:31 所属栏目:评论 来源:PingWest品玩
导读:7 月 28 日下午,交通部、公安部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即俗称的“专车新规”),新规

八个问题,让你看懂刚出炉的专车新规

7 月 28 日下午,交通部、公安部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即俗称的“专车新规”),新规明确了“专车的合法地位”、“车辆无需8年报废”,“不进行数量管制”等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PingWest品玩根据这两份文件整理出八个问题,让你秒懂这份刚出炉的专车新规。

一、专车地位得到官方的合法承认?

新规明确专车的合法地位,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专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登记为出租车。

二、专车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7 座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要求;

新规对车辆使用性质无明确要求,符合上诉条件的私家车,即可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

三、专车车辆运营 8 年必须报废?

专车行驶里程达到 60 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程未达到 60 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 8 年时,退出专车经营,不强制报废。

四、专车司机上路必须领证?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扣满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符合所在城市政府的其他规定;

无论全职兼职,凡满足上述条件的驾驶员均可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五、专车司机必须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

不必要。新规没有一刀切地将车辆驾驶员和平台之间界定为劳动关系,专车车平台可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以满足专车灵活用工需求。

同时,交通运输部再次明确表示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这意味着兼职司机、拼车等共享经济模式获得官方认可。

六、发生事故时,专车与平台如何负责?

如果专车在载客途中发生事故,肇事者承担首要责任,专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的相关责任。

七、专车平台还能发补贴吗?

此前征求意见稿中引起很大争议的“专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这点,在今天发布的新规得到修正。专车原则实行市场调价,但平台公司应该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实行明码标价,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扰乱市场秩序。也就是说,专车平台之间的价格战必须停了,补贴也必须停了。

近期滴滴、优步等平台悄然提高价格,减少补贴幅度,很有可能也是为履行新规做好准备。

八、如何保障乘客的个人隐私安全?

平台不得向第三方提供驾驶员、约车人、乘客的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出行线路等)此外,平台公司所采集的个人信息和生成的业务数据,应当在国内存储和使用。

今天下午,优步官方在一份声明中强调:作为一家由中国资本参与、本地团队经营管理的本土移动互联网公司,优步符合暂行办法中《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请所需的企业法人、ICP许可证、数据库和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网络安全管理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等方面的所有资质要求。

最后再附上部分专车平台关于新规出台的回应:

滴滴

滴滴出行表示,这充分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鼓励创新”的执政理念,是对分享经济新业态下移动出行领域的肯定和鼓励。作为移动出行的一份子,滴滴出行倍感鼓舞,我们相信,这亦将开创我国网约车发展的全新局面。

网约车监管是世界级难题,《暂行办法》充分考虑了市场需求,平衡新旧业态发展, 照顾到了人民群众的实际出行需要。《暂行办法》作为世界范围内颁布的第一个国家级的网约车法规,表明在如何监管网约车的探索上,中国走在了世界前列,也充分体现了国家推动城市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 “互联网+”和发展分享经济的思路和决心。

相较去年 10 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采纳了包括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和出行企业的意见建议,做了许多修改和优化。在对网约车平台、驾驶员和车辆实行许可管理的基础上,取消了 8 年报废的规定,改以行驶里程达到 60 万千米时报废,更符合兼职为主的网约车分享经济新业态。《暂行办法》还删除了原先的数量限制条款,规定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给了市场、平台及司机更大的自主权,并肯定了顺风车、拼车等新的出行方式。

在过去的 4 年里,创新业态的“互联网+”分享经济深刻改变了我国出行行业,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生活,基本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城市的打车难等问题,也为城市交通变革做出了贡献。尽管如此,网约车目前只承载了中国每天城镇人口出行需求的 1%左右,未来还有巨大发展空间。我们将按照《暂行办法》要求,规范运营,积极申请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关经营许可,亦将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出行行业相关企业一同探索,加大技术创新,提高交通资源利用和城市交通效率,改善出行体验,为社会创造更多灵活的就业机会,更好地为亿万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今天同时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和制度性安排,坚持转型发展,统筹兼顾乘客、驾驶员、出租汽车企业和互联网平台等各方利益,鼓励促进互联网与出租汽车的融合发展。滴滴平台上不仅有上千万专快车司机,还有上百万出租车司机,我们将采取切实措施,初期投入 1 亿元发展基金,与相关政府部门、出租车企业、出租车司机等多方携手,共同推进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出租车行业转型升级,提升运营效率和司机收入,共同为人民群众出行服务。

我们也注意到,《暂行办法》要求网约车平台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方政府对网约车的具体管理标准和营运要求有一定的裁量权。我们诚恳希望,各级地方政府在落实中央政策的过程中,能够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为根本目标,鼓励创新,简政放权,为新业态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分享出行的价值就在于高效盘活调配闲置资源,解决出行的潮汐问题。我们也希望各地在落实《暂行办法》的过程中,能够明确对兼职司机区别管理,进一步加大出行领域的供给侧改革。

(编辑:常州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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